【蔡聊包養行情家和】論牟宗三判明道為“心即理”之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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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牟宗三判明道為“心即理”之學

作者:蔡家和

來源:《孔學堂》(中英雙語)2020年第2期

 

摘要:朱子集北宋學之年夜成,其理學思惟源于“程子”,二程又以明道為首。然當代新儒家代表人物牟宗三師長教師,則判明道屬于“心即理”學,與其弟伊川之屬理學分歧。針對牟師長教師此說,本文擬予探討。伊川思惟當與明道關系親密,如伊川所言“以公訓仁”,這令人想到明道的“廓然至公,物來順應”。而關于天理,明道嘗指此理乃是“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,若為“心即理”,則堯之心即為天理,豈能不為堯存?本文有以下重點:明道之學系從道家之順應物性、以蒼生心為心等說,轉手而來;明道不屬“心即理”學,如其《定性書》:“圣人之喜怒,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。”若為“心即理”,則該言系于心亦系于物;明道之客觀理學,系樹立于“服牛乘馬”之物各付物上,一徑順任牛馬之性,事理如此而不成易。

 

關鍵詞:服牛乘馬  系物不系心  程明道  理學  心即理

 

作者蔡家和,東海年夜學哲學系傳授、博士生導師。

 

一、媒介

 

傳統上,明道與伊川同屬理學一系,盡管如黃宗羲(1610—1695)之《宋元學案》曾有分說,亦非指二兄弟分歧學派。黃百家(1643—1709)認為,二人性術分歧,只是性情分歧。到了全祖看(1705—1755),[1]雖也說心學一系非自陸象山(1139—1193)始,卻也只追溯至程門之高弟謝上蔡(1050—1103),[2]并非再往前推到上蔡之業師程明道(1032—1085)。

 

到了牟宗三師長教師(1909—1995),則對二程做出分判,認為明道與伊川二人個性判然不同,使得學術性情與標的目的亦隨之分歧:明道屬“心即理”學,而伊川則屬理學,[3]伊川之理,乃是存有而不活動,此理只下貫到性,未及于心,心不即理,故不見道。此外,牟師長教師還認為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一至卷十之《二師長教師語》,除了明確標注有“明道”或“正叔”之處,其他無標注處,年夜致皆為明道語;而明道語顯得圓融、圓頓,伊川語則是呆滯、分別。

 

對于牟師長教師前述之二程分判,本文有分歧見解。起首,伊川亦自認承繼明道,如云:“然師長教師嘗謂門人張繹曰:包養感情‘我昔狀明道師長教師之行,我之道蓋與明道同。異時欲知我者,求之于此文可也。’”[4]這顯示伊川認為本身并未違遠于明道。那么,伊川能否真得承繼明道,抑或已不自覺轉向呢?本文以為,伊川未如牟師長教師分判之明確轉向。

 

牟師長教師認為明道不年夜講《年夜學》,雖也曾為《年夜學》疏釋,但明道重視《年夜學》的水平不如伊川。明道嘗釋《年夜學》,以其為進德之門、用力之始,而牟師長教師抄了當中三段文字,[5]并鑒定其與伊川格物窮理之標的目的分歧。然果真這般?

 

起首,明道曾言:“‘致知在格物’。格,至也。或以格物為正物,是二本也。”[6]其訓“格”為“至”,此與伊川、朱子標的目的雷同,而反對將“格”釋為“正物”。[7]又言:“‘致知在格物’。格,至也。窮理而至于物,則物理盡。”[8]這一句從《二師長教師語》處出,未知出于何人,牟師長教師依《宋元學案》而判為明道語。則明道亦訓“格物”為“至物”,謂窮理以致于物,是為能盡物理,此亦同于伊川、朱子。

 

而第三段提到:“‘致知在格物’,物來則知起。物各付物,不役其知,則意誠不動。意誠自定,則心正。始學之事也。”[9]此中的“物各付物”,是至于物理而能順任外物之理。牟師長教師視此條為明道語,不從于《宋元學案》。此判甚為允當,因明道《定性書》:“故正人之學,莫若廓但是至公,物來而順應。”[10]

 

明道于二十三歲就主張“廓然至公,物來順應”,此當為伊川言公之始。媒介明道訓“格物”的“格”為“至”,現在又言物來而順應,二者相通。而明道之訓“格”為來、至,此鄭玄(127—200)、李習之(774—836)皆嘗這般訓解,[11]又來與至二字可通(其實只要“格”字相通,“格物”義之精力年夜義不相通)。伊川、朱子亦視“格”為至,而為窮理,與明道未有包養網dcard分歧。

 

第三段中,又視《年夜學》為始學之事,此如朱子所注《年夜學》之意旨,曰:“子程子曰:‘《年夜學》,孔氏之遺書,而初學進德之門也。’于今可見前人為學次序遞次者,獨賴此篇之存,而《論》《孟》次之。學者必由是而學焉,則庶乎其不差矣。”[12]明道的“始學之事”、子程子言“初學進德之門”,以及朱子“學者必由是而學焉”,三者見解雷同。

 

明道的另一段話:“‘先甲三日’,以窮其所以但是處其事;‘后甲三日’,以究其將但是為之防。”[13]這里提到的“然”與“所以然”,頗能呼應于伊川、朱子的體用義。格者,窮至的意思,窮究至于物的所以然之理,則物理盡;明道亦嘗言“明明德是明理”等,諸這般類線索頗多,看不出明道與伊、朱有何分歧!

 

牟師長教師的“存有而不活動”如此,當是依其師熊十力師長教師(1885—1968)而來。熊師長教師于《新唯識論》中提到,性命力即為活動,是為心即理,若為機械化的物質技術之尋求,則為無性命,而為不活動。[14]熊師長教師早年系愛崇陽明,而牟師長教師卻把它用在明道之學上。

 

下文,將針對明道之理學要義來做一探討,概有三:(1)明道之學系從道家之順應物性、以蒼生心為心等說轉手而來,而亦保有儒家之義理;(2)明道不屬“心即理”學,如其《定性書》:“圣人之喜怒,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。”[15]若為“心即理”,則該言系于心亦系于物;(3)明道之客觀理學,系樹立于“服牛乘馬”上,一徑順任牛馬之性,事理如此而不成易。

 

二、明道學由道家轉手而來

 

熊十力師長教師嘗言:“理學開宗自周、程,周、程皆雜于道,至晚明,王船山奮起而振理學之緒,其宏廓則過宋賢矣。”[16]這是包養俱樂部熊師長教師暮年說法,認為程子(包含明道與伊川)雜于道家。而此時,熊師長教師與牟師長教師已分隔兩地,牟師長教師則有分歧見解。牟師長教師視明道為“心即理”學,是儒家之正統,而伊川、朱子一系則為“別子為宗”。

 

熊師長教師的說法甚有見地。如明道《定性書》提到:“夫六合之常,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;圣人之常,以其情順萬物而無情。故正人之學,莫若廓但是至公,物來而順應。”[17]圣人之無心無情,乃順萬物之心以為心,這是老子“圣人無常心,以蒼生之心為心”(《老子》第四十九章)的見解,合光同塵、物各付物;亦如莊子之“人哭亦哭”(《莊子·大批師》),順任萬物,不執己性以對待別人。而“物來而順應”一語,亦近莊子之“至人之專心若鏡”(《莊子·應帝王》),不將不迎;物來而鏡照,物各包養軟體付物,不勞己力。

 

又明道言“服牛乘馬”,而非“服馬乘牛”,乃理之不成。意思是,要尊敬事理的客觀性,放棄己執,而順任物性。這與《莊子·秋水》的天人之辯類似,曰:“‘何謂天?何謂人?’北海若曰:‘牛馬四足,是謂天;落馬首,穿牛鼻,是謂人。故曰:無以人滅天,無以故滅命,無以得殉名。’”要以牛的四足方法對待牛,而不是以人的需求來對待牛,當要順任物性,莫以己執而滅本性。

 

此外,《莊子·至樂》另有一段提到:

 

昔者海鳥止于魯郊,魯侯包養站長御而觴之于廟,奏九韶以為樂,具太牢以為膳。鳥乃眩視憂悲,不敢食一臠,台灣包養不敢飲一杯,三日而逝世。此以己養養鳥也,非以鳥養養鳥也。夫以鳥養養鳥者,宜棲之深林,游之壇陸,浮之江湖,食之鰍鰷,隨行列而止,委蛇而處。

 

這里的意思,宜以鳥性養鳥,而不是以本身的方法來養鳥,亦是強調順任萬物,而不執于己情。

 

《莊子·馬蹄》篇亦提到:“馬,蹄可以踐霜雪,毛可以御風冷,龁草飲水,翹足而陸,此馬之真性也。雖有義臺路寢,無所用之。及至伯樂,曰:‘我善治馬。’燒之,剔之,刻之,雒之,連之以羈馽,編之以皁棧,馬之逝世者十二三矣台灣包養。”馬性是翹足而陸,故要順性而為,若包養合約是絡馬首、穿牛鼻等,則非順物。凡此,皆看出程子遭到道家老莊影響;熊師長教師指出這點,又說明早在船山便已看出。

 

三、明道學嘗試樹立客觀真諦

 

明道之學試圖樹立一套客觀獨立之真諦,此理乃“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(《荀子·天論》);若如牟師長教師之判明道為“心即理”之學,則堯之心即為天理,豈能不為堯存?[18]試追索荀子“不為堯存”之原意,指的是客觀的天然之天,也就是說,明道是盼望樹立一個客觀義之天理,而非“心即理”。牟師長教師所定義之“心即理”包養妹,是即存“有即活動”,此理下貫誠意,而為主、客觀飽滿。若然,若何此理不克不及下貫至堯心?以下,即列舉數文,用以證明明道之學乃是一客觀理學之建構。

 

(一)“忠信”為客觀之天道、理體

 

如明道嘗言:“圣人言忠信者多矣,人性只在忠信。不誠則無物,且‘收支無時,莫知其鄉’者,人心也。若無忠信,豈復有物乎?”[19]這里借孟子之“心猿意馬”而來說明“心”;“收支無時,莫知其鄉”者,指心的捉摸不定,并非定然之品德心。明道有時會高看“心”義,但這里確是貶義;人心若不誠則無物,若能誠者,是為忠信。而此忠信在明道之界定下,已到了客觀天理的層次,如其對忠之界定:

 

程子曰:“以己及物,仁也;推己及物,恕也,違道不遠是也。忠恕一以貫之:忠者天道,恕者人性;忠者無妄,恕者所以行乎忠也;忠者體,恕者用,年夜本達道也。此與違道不遠異者,動以天爾。”[20]

 

此出于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明道語。此中的“忠”,定義為天道,忠為體,此忠恕是動以天,故無妄,[21]若動以人,則有妄。若為“心即理”學,則該為動以天與人,豈能是天無妄而人有妄?可見明道界定“忠”為天道、天理,且是乃“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者;忠信是為實理,如《識仁篇》亦言仁義禮智皆是實理,而人心需依忠信而行。

 

(二)《識仁篇》不為心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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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“仁”,明道言:“學者須先識仁。仁者,渾然與物同體,義、禮、智、信,皆仁也。識得此理,以誠敬存之罷了,不須防檢,不須窮索。”[22]明道認為,義禮智信皆仁也,仁為其理,要以誠敬存之。

 

《識仁篇》是明道頗為有名的一篇文章。陽明門生歐陽南野與朱學學者羅整庵,二人即嘗就《識仁篇》究為心學抑或理學有過書信之論辯。歐陽南野以為,文中經常提到心與知己良能,故應屬心學;而整庵則認為,文中以仁義禮智是為理,故當為理學。雙方爭執不下。若以牟師長教師來判斷,則明道既言及心,亦言及理,當為“心即理”學。然此說有待商議。

 

如《識仁篇》曰包養管道:“《訂頑》[23]意思,乃備言此體,以此意存之,更有何事。”[24]意思是,《西銘》備言此體,此體是仁之體,仁者渾然與物同體。而《西銘》文字具在,未有一語論及于心,故視明道屬于心學并不正確,或為“心即理”學亦不正確。此羅整庵當時即以《識仁篇》中的《西銘》一說,來折服歐陽南野。

 

(三)心之秉公而順理

 

又明道言:“以物待物,不以己待物,則無我也。圣人制行不以己,言則是矣,而理似未盡于此言。”此同于明道另一段話:“服牛乘馬,皆因其性而為之。胡不乘牛而服馬乎?理之所不成。”[25]意思是,若依個人主觀見解而行,則沒有廣泛性;雖心學所言知己具備了廣泛性,但人包養意思們所依從的,年夜多不是知己,而是情識,是以圣人須制行不以己。

 

此“己”字乃是貶義,好像孔子所言“意、必、固、我”[26]之私“我”。一方面,當面對外物、一切生靈等,不該持人類中間主義,若以主觀對待外物,則不克不及順物,包養app不克不及物各付物,充滿己私,而用以宰制全國,則全國危殆。如面對牛,則牛性可耕,當順此牛性以耕;馬性可奔,則順此馬性以奔……順物,則能事半功倍,物我皆安!

 

明道亦有附近之語:三代之制全國,是順任全國而治,而后代則是把執全國,秉公而為家全國。此如道家之“不生之生”,如王弼言:“不由其性……不塞其原,則物自生。”[27]若為主觀之操縱,則是人為之做作,亦如孟子之“拔苗助長”,無私用智、鑿而不天然。可見明道頗為愛崇一客觀獨立之天理,此天理不為堯存,包養違法亦不為桀亡,應防止人為主觀之掉、無私用智,唯順任物性。

 

在《定性書》里,明道亦是要人免于無私用智,莫以己心鉗制全國之物。其曰:“人之情各有所蔽,故不克不及適道,年夜率患在于無私而用智。無私,則不克包養合約不及以有為為應跡(物);用智,則不克不及以明覺為天然。[28]這里的包養價格ptt“用智”是貶義,近于莊子的“以故滅命,以人滅天”(《莊子·秋水》),指的是私智、小聰明,而不是順道而行的年夜聰明。

 

人之心或情都不難只要主觀性,故明道教人要體六合之常,其曰:“夫六合之常,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;圣人之常,以其情順萬物而無情。故正人之學,莫若廓但是至公,物來而順應。[29]此教人要普萬物而無心、無情,且如明鏡之順物,能至公無私,而不違背物理;順理而行,是為“心順理”,而不是“心即理”。

 

(四)伊川亦說心性天一理也

 

心者,用以知天;故心,非便是天。明道(其實是二程)言:

 

嘗喻以心知天,猶居京師往長安,但知出西門便可到長安。此猶是言作兩處。若要誠實,只在京師,即是到長安,更不成別求長安。只心即是天,盡之便知性,知性便知天。當處便認取,更不成外求。[30]

 

這一段,包養網車馬費牟師長教師《心體與性體》第二冊《明道章》曾提到。牟師長教師言:“此亦圓頓言之也,並且圓頓之意特顯,心性天一也。下面作為本體的理道亦決非‘只是理’,乃是心神理一也之理。[31]

 

此段作為圓頓之說,可以無虞,卻不克不及依此而批評伊川之理只是但理、存有而不活動,因為伊川也說:窮理、盡性、至于命,三事只是一事!如云:“孟子曰:‘盡其心者知其性也,知其性則知天矣。’心也,性也,天也,非有異也。[32]此明言心、性、天三者,非有異也。為何牟師長教師會判明道是一本圓頓、逆覺進路,而伊川卻是知識進路、存有而不活動?

 

伊川亦言:“伯溫又問:‘孟子言心、性、天,只是一理否?’曰:‘然。自行處理言之謂之天,自稟受言之謂之性,自存諸人言之謂之心。’[33]又朱子《孟子集注》“盡其心者知其性也”一段,有引程子語,此“程子”當指伊川。朱子注曰:“程子曰:‘心也、性也、天也,一理也。自行處理而言謂之天,自稟受而言謂之性,自存諸人而言謂之心。’[34]

 

牟師長教師因著明道“三事一時并了”之語,便判明道屬于“心即理”學,那么伊川這里也說,心性天一理也,這能否表現,伊川也是“心即理”學呢?然伊川、朱子乃屬心具性、性即理之系統,心不同等于性理,心只是具備性理。伊川這段引文,只是強調,若就其同為一個事理而言,三者非能有異,然能否也可是以而判伊川也是“心即理”學呢?顯然證據不夠充分,對伊川不克不及這般判之,則同理,對明道亦不成這般判之;則牟師長教師之判明道為“心即理”,也有同樣問題。

 

(五)兄弟誰人之語?

 

牟師長教師以為,《二程集·二師長教師語》中,若未特別標注,則年夜致出于明道,這有時是依于《宋元學案》所做之鑒定,有時也不依《宋元學案》,可見這當中已存有許多含混空間,難以準確。以前述“談虎色變”說為例,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出現一次[35],其他兩次都出現在“伊川語”中,而后人也都說是伊川之語,則牟師長教師以未標兄弟誰人之語者,便歸于明道,此恐將錯判。

 

又縱使“出西門是長安”之說(本亦只是“二師長教師語”),真是明道師長教師語,然其內容是指,“(張載)嘗喻以心知天”,心是用以知天,而非指心是天。意思是,張載的以心知天乃是漸教,而二程的以心知天則是一時并了,如原文提到:“只心即是天,盡之便知性,知性便知天。”牟師長教師視此為一本論,屬于“心即理”說,因為明確提到心即是天。

 

然這段話是在解孟子的“盡其心者,知其性也。知其性,則知天矣”,乃是順孟子原文而發言,孟子也只說盡心能知性、知天,而不是心就是性、天。心是用以知天、順天,心當下認取天,不離于心而知、而認取,并非說心就是性、天。

 

如明道之《定性書》明說:圣人之心,順萬物而無心;又說:系于物而不系于心等,由此看出明道乃是一尊敬客觀、獨立之理學體系,非如牟師長教師所言主、客觀飽滿,并下開胡宏、蕺山的“心即理”學。而如前述,伊川也有“三事只是一事”之說,若何以此分判明道與伊川之分歧?

 

明道所言“出西門是長安”,指的是此心用以知天而順天,而非此心即天,明道之一本論,源于天人合一、天人本一之思惟。“天人合一”乃是宋明理學共法,“心即理”學則不是共法。如朱子也是天人合一,卻是“心具理”;伊川也說“一人之心即六合之心”,“天人合一”不為明道所獨有。

 

(六)品德他律?自律?

 

伊川曾言“仁”:

 

仁之道,要之,只消道一公字。公便是仁之理。不成將公使喚做仁。公而以人體之,故為仁。只為公,則物兼照。故仁所以能恕,所以能愛。恕則仁之施,愛則仁之用也。[36]

 

師長教師認為,明道是一種識仁、感通而逆覺體證,屬于自律、直貫之系統;至于伊川對仁的定義,則是把直貫轉為橫攝系統;仁而以人體之,以此論仁則是一種他律的品德,且是以知識進路、順取之路而言品德與仁,品德義減殺。牟師長教師曰:

 

明道就仁心覺情而言仁體之感通無方與于穆不已、純亦不已,并由此而言“一體”之義。此并非仁性愛情之路也。仁體呈現,天然“廓但是至公,物來而順應”,此亦可說“公”。但此公字是仁體呈現之境界,不是就仁理而剖析出的一個情勢特徵。功夫惟在通過逆覺以便仁體呈現(先識仁,由麻痺不仁之指點當下體證之),不在先虛擬一公字,依公發情以接近之也。伊川之講法必歸于他律品德,而明道所言卻是自律品德。[37]

 

然伊川談“公”是他律品德,而明道談“公”,卻可以不是他律品德。明道言“廓然至公”,物來順應,強調依于客觀正義,不要無私用智;明道談“公”處亦多,以其儒佛之辨,即是公私、義利之辨。而伊川所言“公”,乃正義也,順任物理、物各付物,人能往體現這正義,即是仁。然明道視仁亦是理,其曰:“學者須先識仁。仁者,渾然與物同體,義、禮、智、信皆仁也。識得此理,以誠敬存之罷了。”[38]即視仁義禮智皆是理;即是以“公”訓仁、訓理,而與明道何異?

 

又牟師長教師以為,明道之說乃由麻痺不仁反轉為感通,能于當下體證,故為一本論、圓頓之說,以心即理,而當下便是。然明道除了圓頓之說,也有下學上達的漸教之意,如《二程集》:“伯淳言:‘學者須守下學上達之語,乃學之要。’”[39]漸修、漸教,在為學者立言,不為圣人;如《識仁篇》首句,亦為學者立法。

 

伊川于“以公訓仁”處一段提到:“故仁所以能恕,所以能愛。恕則仁之施,愛則仁之用也。”恕做為仁之施,此明道亦同。如其言:

 

以己及物,仁也;推己及物,恕也,違道不遠是也。忠恕一以貫之:忠者天道,恕者人性;忠者無妄,恕者所以行乎忠也;忠者體,恕者用,年夜本達道也。此與違道不遠異者,動以天爾。[40]

 

明道表白,以忠為體,以恕為用,仁亦是理,亦是體,而恕為其用。伊川亦同此意,何故兄弟有別?伊川只是把明道的仁為體、忠為體、恕為用之說,變成恕與愛都是用,而為仁性、愛情之說。這只是一個小發展,牟師長教師卻要是以而判明道自律,而伊川他律;明道是心即理,而伊川是存有不活動?

 

且牟師長教師判伊川為剖析、知識進路如此,亦不盡然。伊川有言:“正叔言:……此心即與六合無異,不成小了佗,不成將心滯在知識上,故反以心為小。”時本注云:“橫渠云:‘心御見聞,不弘于性。’”[41]伊川提示,心不成滯于知識,而這與明道勸上蔡不成玩物喪志頗為分歧。

 

又伊川一定認為,本身所講求的,乃是德性之知,怎會只是聞見之知?如伊川曰:“學者所貴聞道,執經而包養管道問,但廣聞見罷了。”[42]學者要點在于聞道,而非只是讀經以增廣見聞。凡此,若何可說伊川崇尚知識,而明道則為品德進路?

 

(七)明道重視客觀獨立之理

 

包養網評價明道曰:“孔子謂顏淵曰:‘用之則行,舍之則躲,惟我與爾有是夫!’正人所性,雖甜心花園年夜行不加焉,雖窮居不損焉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者也。用之則行,舍之則躲,皆不累于己爾。”[43]用之則行,舍之則躲,皆依于事理之這般,己無與焉,而無所累,依理行躲,故而簡易。又不為堯存,亦不為桀亡,不因人而有所改變,客觀獨立之事理罷了!此非心即理、主客觀兼備者。

 

明道又言;“‘文王陟降,在帝擺佈,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’不作聰明,順天理也。”[44]文王依帝則而行,不作小聰明,不無私用智,以個人之主觀不難偏頗,故只順任客觀之天理,簡易而直截。

 

又言:“動乎血氣者,其怒必遷。若鑒之照物,美醜在彼,隨物以應之,怒不在此,何遷之有?”[45]人之怒有二:一是動之血氣者,此不論對象長短,只是任性地遷怒于彼,致使無辜者受益;另一則是專心如鏡,能視對象長短、鑒察事態鉅細,而來決定能否訓斥。

 

前者過于自我、主觀,后者則能如鏡照鑒、隨物以應,己無與焉,此近于道家義理。如莊子:台灣包養“故《法言》曰:‘無遷令,無勸成,過度益也。’遷令勸成殆事,美成在久,惡成不及改,可失慎與!且夫乘物以游心,托不得已以養中,至矣。”(《莊子·人間世》)隨物而照,不將不迎,順物以游心,而不遷令勸成以殆事,遷令勸成者,己私也,而不克不及如鏡之表現私心。

 

再如《定性書》亦有雷同之論述。書中,橫渠問道:性為外物所動該若何?而明道答以不如內外兩忘,也不該以外為惡。其曰:

 

人之情各有所蔽,故不克不及適道,年夜率患在于無私而用智。無私,則不克不及以有為為應跡;用智,則不克不及以明覺為天然。今以惡外物之心,而求照無物之地,是反鑒而索包養意思照也。《易》曰:“艮其背,不獲其身。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”孟氏亦曰:“所惡于智者,為其鑿也。”與其非外而是內,不若內外之兩忘也。兩忘,則澄然無事矣。無事則定,定則明,明則尚何應物之為累哉!圣人之喜,以物之當喜;圣人之怒,以物之當怒。是圣人之喜怒,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。是則圣人豈不應于物哉?烏得以從外者為非,而更求在內者為是也?今以無私用智之喜怒,而視圣人喜怒之正,為何如哉?夫人之情易發而難制者,唯怒為甚。第能于怒時遽忘其怒,而觀理之長短,亦可見外誘之缺乏惡,而于道亦思過半矣。[46]

 

普通人常有所蔽,無法廓然至公而無私用智,不問對象若何,但依一己之主觀而發作怒氣,不難遷怒。反之,圣人則能體察萬物而無心、兩忘而無事,無事則定、則明,如鏡之照鑒,物各付物,而順物無累;包養行情其喜怒不系于心,唯系于物,能依客觀物理而行、依理而怒,此怒為正義,包養網心得當怒而怒,不為己私之怒,則怒不遷。

 

普通人不難確定內在而否認內在,但明道提示,倒不如內外兩忘,內在之長短亦缺乏以擾亂吾心;外若為物誘,是為惡,當避離,外若為客觀正義,則為正,亦不須回避。

 

于此看出,明道冀盼一客觀天理、標準之樹立,人則依理而行、依公而行,從而忘卻私我。

 

四、明道不為“心即理”學

 

牟師長教師判明道之學為“心即理”學,此指天理具有性命力而能活動,且能下貫誠意,故曰“心即理”;其視明道開五峰學,主、客觀皆飽滿,為宋明理學之中最為完備者,而五峰學又可通于象山、陽明。然借由上來之討論,本文以為,明道學乃為客觀理學之樹立,并非“心即理”學。

 

牟師長教師這義理從熊十力師長教師而來。牟師長教師于《心體與性體·明道章·一本論》中,鑒定明道屬“心即理”學,然“一本論”可所以圓頓之學,也可所以“天人合一甜心寶貝包養網”,并不代表必是“心即理”學。而伊川也曾說過“一人之心即六合之心”,這般,何不斷定伊川也是“心即理”學?又明道學雖屬圓頓,卻亦多有漸教之言;如伊川主張“涵養用敬”,但亦說“窮理盡性至于命,三事只是一事”,此中有漸、有頓。

 

牟師長教師于《一本論》中引了一段二程的話:

 

二程解“窮理盡性以致于命”:“只窮理即是至于命。”子厚謂:“亦是掉于太快,此義僅有順序。須是窮理,便能盡得己之性,則推類又盡人之性;既盡得人之性,須是并萬物之性一齊盡得,這般然后至于天道也。”[47]

 

牟師長教師認為,這里的“二程”只是明道,而不包含伊川,但這見解未必準確。因為此載于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,乃蘇季明所記載的洛陽議論,蘇氏在記載時,若為明道所語,則載為“明道”,若伊川所語,則載為“伊川”,一旦載為“二程”,則為二師長教師所配合肯認者,不當獨判為明道之語。

 

又《二程集》載:“熙寧十年,橫渠師長教師過洛,與二師長教師議論,此最在諸錄之前,以雜有橫渠議論,故附于此。”[48]這里明白提到,是張子來到洛陽,而與二程議論,而為蘇季明所記錄下來。若為明道發言,而伊川分歧意,則另當有論。既然伊川沒有異議,則為二程之共法,豈能這里只成了明道的意思,而不是伊川的意思?

 

且伊川亦言“窮理盡性至于命,三事只是一事”,何故能如牟師長教師所言,這里的二程只要明道而無伊川?乃牟師長教師認為“心即理”才可圓頓,當下便是,故判為明道,而伊川不克不及。但這判不甚允當。

 

又于《一本論》處,牟師長教師引了明道一段話:

 

持國曰:“如有人便明得了者,伯淳信乎?”曰:“如有人,則豈不信?蓋必有生知者,然未之見也。凡云為學者,皆為此以下論。孟子曰:‘盡其心者知其性也,知性則知天矣;存其心,養其性,所以事天。’即是至言。”[49]

 

這一段文字,牟師長教師視之為一本論,天人為一,此為一本,而不是兩個原則。然牟師長教師的斷句為:“凡云為學者,皆為此。以下論孟子曰……”[50]而北京中華書局本[51]的斷句是:“凡云為學者,皆為此以下論。孟子曰……”這里,北京中華書局本的斷句較為妥切!

 

來由在于,韓持國問:如有人不學而能,明道信乎?明道答覆:“如有人。”總是有這種能夠,但接著又說:“然未之見也。”“然未之見也”中的“然”,乃是轉折語,既然是語氣轉了,表現不學而能的人應當很少,難得一見,是以,為學之人,當從“學而知之”處著手。故該為“為此以下論”,指不從“生知”處論,而從“學知”處論。

 

而明道也幾回再三強調,學者功夫不是圣人功夫,學者要守下學上達之說。而牟師長教師卻一向持守著明道為“心即理”圓頓之說,視明道只要圓頓思惟,故斷句為“凡云為學者,皆為此”,等于說,學者都為了成績“不學而能”,而后接孟子之言,如盡心知性、居心養性如此。

 

以牟師長教師的斷句,全文都在談“未之見”的不學而能者,只談不學而能的圓頓,而不問下學以求上達。明道嘗評此類“只想上達,而不下學”之說將流為禪學,難道明道現在也要走上禪學?此已掉卻明道“然未之見也”之轉折意思。

 

可以再參考明道語,其言:“‘窮理盡性’矣,曰‘以致于命’,則全無著力處。如‘成于樂’,‘樂則生矣’之意同。”[52]盡心、知性是功夫,至于命則是結果,故無功夫,好像樂則生矣,是結果,功夫在仁之實的事親,以及義之實的從兄處。

 

明道又言:

 

釋氏本怖逝世生,為利豈是公平?唯務上達而無下學,然則其上達處,豈有是也?元不相連屬,但有間斷,非道也。孟子曰:“盡其心者,知其性也。”彼所謂“識心見性”是也。若“居心養性”一段事則無矣。[53]

 

此反對釋氏的只需上達而無下學,只要頓悟、活在當下,缺少居心養性之功夫。可見,在明道而言,也要下學之居心養性功夫,而不是只要圓頓。且明道批釋氏不是公平而為私,依公平則為廓然至公,物各付物,順理而行,故明道當屬理學,而非“心即理”學。“以公訓仁”并非伊川之專利,明道已有先言。

 

牟師長教師亦判伊川之學乃是知識進路,然果真這般?第一,伊川也是認為要自得之學,要默識之,此與明道同;第二,伊川所言之知,也是重德性之知,而非聞見之知。故牟師長教師將明道、伊川分別判為一個是心即理,另一個是存有不活動的理學,此尚待討論。

 

五、結語與反思

 

牟師長教師判二程為分歧體系,也因著分歧體系,后來所開的學派亦分歧,伊川開朱子,而明道開五峰,五峰則可與象山、陽明相通,而為統一個圓圈之往來。然二程兄弟相差一歲,甚親,伊川自許繼兄,卻竟不知明道之義理,而轉錯標的目的,而待牟師長教師道出?這種說法,不易為人佩服。

 

且牟師長教師之分判亦太過,其判明道為“心即理”,為品德之逆覺,而伊川為知識之順取進路,為橫攝系統,且為他律,這些見解對伊川、朱子不甚公正、貶低許多。二程之間,并未有這般年夜的距離,若伊川為他律,而明道應當也是。

 

明道、伊川并非全同,然就慷慨向來看,當皆屬理學一派!而在發展上,伊川有進一個步驟之說,重要在功夫修養上,而不是如牟師長教師所言的“心即理”與“存有不活動”之分歧;二兄弟亦非二派,卻是統一體系之前后發展。

 

如唐君毅師長教師之評論:“伊川之思惟在最基礎上實承明道思惟而發展。……然此異非最基礎之分歧,而實是相承而有之發展。其所以有此異之故,則在伊川之論修養方式之有進于明道者。”[54]二程之間,并非最基礎之分歧,而是僅在功夫修養進路之分歧,非如朱子與象山之冰炭對反。依牟師長教師,則二程兄弟猶如朱、陸,生怕當時早已交惡相辯。

 

不只唐師長教師,如黃百家亦這般對待,[55]而全祖看談心學之鼻祖時,也只從謝上蔡開始,而非溯及程明道。牟師長教師更上溯二程淵源:孟子開明道,而伊川近荀子。此說法恐是分別愈甚!本文愿回到黃百家與唐君毅,視二包養心得程為統一系,而只是功夫修養進路分歧,可有分歧之發展,個天然道之程度亦不甚雷同,但年夜致都在程朱理學之范圍內,而不是決裂為二派之冰炭對反。

 

注釋:
 
[1]“謝山《淳熙四師長教師祠堂碑文》曰:‘子嘗觀朱子之學,出于龜山。其教人以窮理為始事,積集義理,久當天然有得。至其“所聞所知,必能見諸實施,乃不為玩物喪志”,是即陸子踐履之說也。陸子之學,近于上蔡。其教人以發明本意天良為始事,此心有主,然后可以應六合萬物之變。’”[黃宗羲:《宋元學案》,沈善洪主編:《黃宗羲選集》(第5冊),杭州:浙江古籍出書社,2005年,第281—282頁]
 
[2]“祖看謹案:象山之學,先立乎其年夜者,本乎孟子,足以砭末俗口耳支離之學。但象山天稟高,出語驚人,或掉于偏而不自知,是則其病也。程門自謝上蔡以后,王信伯、林竹軒、張無垢至于林艾軒,皆其前茅,及象山而年夜成,而其宗傳亦最廣。或因其偏而愈甚之,若世之耳食相同,固自以為能羽翼紫包養犯法嗎陽者,竟詆象山為異學,則吾未之敢信。述《象山學案》。”(梓材案:黃氏本所以卷為《金溪學案》之三,謝山則稱為《象山學案》)”[黃宗羲:《宋元學案》,沈善洪主編:《黃宗羲選集》(第5冊),第276頁]
 
[3]牟師長教師之判,視孟子傳明道,之后傳胡宏。伊川之學則傳朱子,而與荀子重知之學問形態類似。
 
[4]程顥、程頤:《二程集·目錄》,臺北:漢京文明事業出書公司,1983年,第24頁。
 
[5]參見牟宗三:《牟宗三選集》(第6冊),臺北:聯經出書事業公司,2003年,第427—428頁。
 
[6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9頁。
 
[7]后來陽明即以孟子“年夜人者,格君心之非”(《孟子·離婁上》),而訓“格”為“正”。
 
[8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第21頁。牟師長教師案語:“不決誰語,《宋元學案》列進《明道學案》,是。”[牟宗三:《牟宗三選集》(第6冊),第427頁]
 
[9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六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六,第84頁。牟師長教師案語:“不決誰語,此當是明道語。《宋元學案》列進《伊川學案》,而又與本篇註釋第18條混在一路,非是。”[牟宗三:《牟宗三選集》(第6冊),第428頁]
 
[10]程顥:《答橫渠張子厚師長教師書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二,《二程集》,第460頁。
 
包養一個月價錢[11]鄭玄釋“格物”為“來物”,意思是:“知善深則來善物”;大好人專心于善,則招來大好人功德,壞人則反之。
 
[12]朱熹:《年夜學章句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臺北:包養心得鵝湖出書社,1984年,第3頁。
 
[13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8頁。
 
[14]“宇宙只今生命發現,人生只今生命活動,其發現、其動,一本諸隆重真實而行乎其包養網單次不得否則,初非有所為而然,德盛化神,其至矣乎,彼執物者,視宇宙如機械,等人生若塵埃,如之何其不自反耶?”[熊十力:《熊十力選集》(第1卷),武漢:湖北教導出書社,2001年,第102頁]
 
[15]程顥:《答橫渠張子厚師長教師書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二,《二程集》,第460頁。
 
[16]熊十力:《熊十力選集》(第7卷),第168頁。
 
[17]程顥:《答橫渠張子厚師長教師書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二,《二程集》,第460頁。
 
[18]“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如此,實乃荀子所言年夜天然之天,具備客觀獨立之性。此與主體之心無甚關涉,不論吾心之體包養甜心網認天道與否?此天總是客觀獨立而常存。
 
[19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7頁。
 
[20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4頁。
 
[21]明道:“動以天,安有妄乎?動以人,則有妄矣。”(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1—122頁)
 
[22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16—17頁。
 
[23]橫渠《西銘》,舊名《訂頑》。
 
[24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17頁。
 
[25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5、127頁。
 
[26]《論語·子罕》:“子絕四:毋意,毋必,毋固,毋我。”
 
[27]玉弼:《老子品德經注·上篇》,樓宇烈:《玉弼集校釋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年,第24頁。
 
[28]程顥:《答橫渠張子厚師長教師書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二,《二程集》,第460—461頁。
 
[29]程顥:《答橫渠張子厚師長教師書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二,《二程集》,第460頁。
 
[30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15頁。牟師長教師案語:“未注明誰語,《宋元學案·明道學案》列有此條,自是明道語。”[牟宗三:《牟宗三選集》(第6冊),第428頁]
 
[31]牟宗三:《牟宗三選集》(第6冊),第103頁。
 
[32]程頤:《伊川師長教師語十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十五,《二程集》,第321頁。
 
[33]程頤:《伊川師長教師語八上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十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296—297頁。
 
[34]朱熹:《孟子集注》卷十三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349頁。
 
[35]參見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16頁。
 
[36]程頤:《伊川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五,《二程集》,第153頁。
 
[37]牟宗三:《牟宗三選集》(第6冊),第317頁。
 
[38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16—17頁。
 
[39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23頁。
 
[40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4頁。
 
[41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22頁。“不成”,注曰:“一作若或。”
 
[42]程頤:《伊川師長教師語三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七,《二程集》,第177頁。
 
[43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30頁。
 
[44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30頁。
 
[45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一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29頁。
 
[46]程顥:《答橫渠張子厚師長教師書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二,《二程集》,第460—461頁。
 
[47]程顥、程頤:《二師長教師語十》,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,《二程集》,第115頁。
 
[48]程顥、程頤:《二程集·目錄》,第2頁。
 
[49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四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四,《二程集》,第141頁。
 
[50]牟宗三:《牟宗三選集》(第6卷),第122頁。
 
[51]本文所參之《二程集》(臺北漢京文明事業出書公司1983年本)與《二程集》(北京中包養一個月價錢華書局1981年本)內容雷同。
 
[52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二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二,《二程集》,第136頁。
 
[53]程顥:《明道師長教師語三》,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三,《二程集》,第139頁。
 
[54]唐君毅:《哲學論集》,臺北:臺灣學生書局,1990年,第351—352頁。
 
[55]黃百家:“顧二程子雖同受學濂溪,而年夜程德性寬宏,規模闊廣,以光風霽月為懷;二程氣質剛方,文理密察,以峭壁孤峰為體。其道雖同,而造德自各有殊也。”[黃宗羲:《宋元學案》,沈善洪主編:《黃宗羲選集》(第3冊),第656頁]百家認為,其道為同,而造德規模分歧。指明道、伊川仍為統一系。

 

責任編輯:近復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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